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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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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李文慧从熟皮厂下了班后,就急匆匆地往家赶,今天的活多,下班时已经很晚了。她已经能想象到儿子温树饿的哼哼唧唧的样子了。丈夫温成在镇上做拉脚儿的活,晚上*点回来是常有的事儿,可是累死累活,也赚不了几个钱。

    莲口镇上有许多来自内蒙古或是宁夏的少数民族,他们多为**,蒙古人,还有极少数的哈撒克族人。他们在这里生活,定居。清真饭馆和烤羊肉串儿的摊位,给莲口镇这个北方小镇,添上了些许异族风情。

    每年,当草原上的牛羊长大了,源源不断地羊羔皮,牛皮就会流入莲口镇的粗毛市场。而温成所做的,就是帮那些粗毛市场上穿梭的生意人,运输这些数目庞大的牛羊皮。装车,运载,卸车都要靠温成自己,还要时刻耳观六路,眼听八方,防止上门儿的生意自己溜走了。

    李文慧不想丈夫做完那么累的力气活儿后,回家还不能吃上口热饭。

    正想着,李文慧就到了家门口,家里是一副与以前截然不同的景象,夕阳的最后一点儿余晖下,慵懒的白猫在凉台上四脚朝天睡大觉,黄绒绒的小鸡也躲进了母鸡妈妈的翅膀,偶尔也随着蝈蝈的鸣叫,叽叽应和。

    院子里的灶台闪过零星的花火,一些炊烟从烟囱里飘出,只剩下些许的余味。

    “妈,你回来啦?快看我姐”,温小弟一看到李文慧的身影,就猴急地把李文慧拉进了屋子里。

    李文慧看着桌上的饭菜,有一瞬间说不出话来。所有的父母都会明白,当你忙了一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时,看到孩子已经做好了饭,等着你时,那种欣慰与自豪,那是你付出多年,突然有了回报时的不可言说。

    温小弟见李文慧不说话,立马急了,“妈,你看我姐还烙了饼呢,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吃。”

    温叶一听这话不高兴了,“我又不是做给你吃的,这是我孝敬爸妈的。你想吃我还不让你吃呢!”

    温小弟嗅了嗅空气中的饭菜香,也不干了,“凭什么,你做饭用的柴火还是我抱回来的呢!”

    李文慧听到姐弟两人的吵闹声,也反应过来了,一人给了一巴掌,笑着说:“去,看看你爸回来了吗?我听到他的三马车响了。”

    李文慧很欣慰,觉得女儿长大了,知道体谅人了。温叶也很满意,她终于有机会好好孝顺父母了。温小弟,也很满意,她姐做的菜比他妈的好吃。

    其实,李文慧在熟皮厂做工人,也很辛苦。车间里温度很高,空气不流通,皮革的加工也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她还要赶回家给两个孩子做饭,自己也有些吃不消。现在好了,女儿长大了,知道给她做饭吃了,她也能松口气了。

    下午,温叶去张梦娇家,向张军平请教书法问题,就看到梦娇正坐在窗前,跟她打招呼,她也听不见。温叶一敲窗玻璃,张梦娇就慌慌张张地把一本书放到抽屉了。温叶阴阴一笑,迈步去了张梦娇的房间。

    “小样儿,藏什么藏,我都看见了。”

    张梦娇一看温叶的表情,就知道不拿出来不行了。

    温叶一看,喝,言情小说,还是台湾小言。温叶知道在莲口镇上,许多书店除了卖考试资料,还做租书的生意。一本书只需两块钱,可以看一个月,但前提是要交十块钱押金。

    温叶意味深长地看了张梦娇一眼。

    “梦娇,嘿嘿,我也想看。”

    张梦娇接收到温叶威胁的目光后,非常识相地接口,

    “算了,算了,你看吧,保密啊。”

    温叶兴奋地回到了家里,那些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是很令人向往的。不过,这也给兜里连十块钱都没有的温叶,带来了一个启发。也许她可以试着走走写作这条路,毕竟前世的时候,作为一个资深宅女,她可是看了不少小说。现在她可以抓住机会,写一写现在还没有出现的小说类型,比如清穿啊、架空啊之类的。

    温叶决定她的第一本书就写清穿文了,这类文章有强烈的代入感,又有帅哥可看,一定能够吸引女性读者的目光。就拿温叶来说吧,当初她看清穿文可是看了个昏天暗地,实在找不着了,她还会到网上去搜。

    确定了小说题材,构思好了故事梗概,温叶就开始了埋头写作,知道快开学了,才最终完成,足足有十六个作文本呢,现在电脑还没有普及,温叶只能手写,还要防止错别字,她可不想因为错别字太多而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

    温叶思索良久,还是决定把她的小说邮到京城的商务出版社。温叶记得以前在出版社实习的朋友说,这个商务出版社非常偏爱商业小说,同时在业内的风评很好,也没有听说这个出版社和作者因为一些利益而出现阴司。

    温叶想,当然没矛盾了,光给作者的稿费就是全行业之首呢。温叶是觉得这个出版社的负责人肯定是个很有领导能力的人,里面的员工也很有才华,要不后来也不会成为中国最大的出版社了。这样她的小说也不至于明珠暗投,毕竟她的小说是还没有出现过的新题材,也不知道编辑们的接受度在哪里,投给这家出版社,成功的几率会大上几分也说不定。温叶一会儿给自己打气,你行的;一会又泄气,害怕自己第一次行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温叶反反复复,思来想去,最终决定去试一试。马云说得好,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跟妈妈说了一声,温叶就自己骑车去了镇上的邮局。

    擦了擦手心的汗,温叶知道这是她重生后的第一步,成败在此一举了。望着白云浮动的天空,和远处沸腾着的莲水河,温叶终于平静了下来,老天爷既然让她重生了,那么她就要努力地让这幸运能一直持续下去。她再也不要做哈姆雷特,一个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接下来的日子,温叶能做的也只有等待了,虽然偶尔忐忑,但温叶对自己的小说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她可是参考上一世的经典清穿文写的。再说,她觉得自己的文笔虽然谈不上辞藻华丽唯美,但是还算有点儿历史和思想深度吧。

    温叶缠着李文慧,要钱买了宣纸,欢欢喜喜地找张军平学国画去了。温叶跟着张军平学书法和国画的事儿,李文慧早就知道了。说起来,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是这么奇怪,有人相看两相厌,还有人仅仅一个照面,就能成为想交多年的朋友。

    重生后,有着成熟灵魂的温叶,明显和张军平有着相似的爱好和话题。温叶敬重张军平的品格和艺术修养,张军平欣赏温叶的灵性和毅力,当然是怎对一个年仅13岁,却可以每天坚持两小时,不叫苦不叫累,不用人督促自觉练字的孩子,来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