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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没有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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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亮有点微愣。其实从凤小姐不断问字时,他就觉得不太对劲。到了这一句,他突然想起陈公子最初来村里时,村里流传过几日的关于陈公子寻神交之友的流言,后来,吴掌柜就出现了,没几天就离开了,然后陈公子就买了喜鹊的对联,现在凤小姐句句离字不断。而凤小姐与陈公子又认识。

    他突然有些明白了:凤小姐此行,怕不是为剑,是为字!

    陈公子所谓寻神交之友是当然假的。他怕是为凤小姐打头阵,想帮凤小姐求字吧。凤小姐的身份没准比陈公子还要高呢。听闻京城那种大地方,最喜这种风雅之事了,有的字千金难求,可,喜鹊的字真有那么好吗?书店是说她的字不错,但只几百文一本啊。并且,只是买字而已嘛,为何凤小姐要这样曲折求字?

    他试探问着:“凤小姐,我,我想问一下,您此行可是为字?”

    凤小姐叹息。陈公子那俗人所为在前,一桩雅事给他搞得乌烟障气,当真是让人气恼。她哪是为字啊。她是为人。

    但她只能点头。

    永亮笑了,果真没错,

    他笑道:“凤小姐,陈公子没告诉您,字是我妹妹写的?哦,对了,您还没来得及与他见面呢。”

    “你妹妹?”梅儿傻眼了。怎么会是妹妹?明明应该是个书生啊,就是剑师也是对的啊,怎么也扯不到一个女子身上去,一个女子,哪能写出那等狂草出来。

    凤小姐脸色一变,但转瞬恢复如常,笑道:“哦,他竟没告诉我,是你妹妹……”

    梅儿知道,这样的笑表示小姐情绪不对。并且小姐说话有些怪异。

    “凤小姐您要是喜欢我妹妹的字,我把家里的都送你好了,这活还是我接的呢,镇上的四方书店收的……”

    凤小姐失神地看着永亮。

    梅儿急道:“永亮小哥,字呢?”

    永亮去了黑娃房里,拿出不少书本出来。

    梅儿忙接过来,正是齐物论、孝经,还有道德经、诗经等……不用掀开就知道了,看着书皮上的书名就知道了,正是那样漂亮的楷体,字字饱满,看着心就宁,气就静。

    “你妹妹还可还有狂草之作?”梅儿问道。

    “狂草?就是那个鬼都认不出的草字?那种字叫狂草?是啊,听着名可不就是吗?”永亮自语笑道。

    “可还有?”梅儿再问。

    永亮摇头:“没有了,梅姑娘,我妹妹后来不写字了,就是陈公子来买对联,她就写了草书。”

    凤小姐抬头,正色道:“永亮,带我去看她。”

    “凤小姐,天太热,老宅那里打铁,很热……很热……”

    “带我去看她”,凤小姐说道,不容反驳。又换上了温和笑脸,“我为她而来,理应要见她。”

    永亮面露为难之色:“凤小姐,我妹妹,她……她……有些体味。最近,不太愿意见人,不过,她很快就会好的,李郎中说的。”

    凤小姐笑得有些飘忽,说道:“无事,带我去。”

    王家老宅门口,凤小姐抬头看着那张旧横批。

    永亮忙道:“凤小姐,这就是喜鹊写的对联。”

    没错,是她了。凤小姐心中滋味难言。

    莫菲才洗完了澡,换上了干净衣裳,听到敲门声,永明开门,永亮带着饭菜篮子,身边还有两个陌生女子。

    永亮热情说道:“大哥,这是京城来的凤小姐,这是梅姑娘,喜鹊,凤小姐是来找你的。”

    找我的?莫菲有些莫名。她身着玫红色的上衣,她每天出的汗会把所有的衣服全湿透,然后全洗了,第二天再穿遍全洗。现在刚好穿的又是玫红色。

    她奇怪地望向凤小姐。凤小姐的一双凤眼如同小师妹一样,莫菲不禁绽放一个笑容。

    凤小姐也笑了,自打开院门她就闻到了浓重的臭味,然后看到了这个写出让她魂牵梦萦的书法的人,王家二房的次女,喜鹊,比她小半岁的样子。

    她看到了后,明白了一句话:心通透了,便能看到净土。

    黑娃的心是通透的。

    她那身明艳的玫红色如同她的眼神,还有她绽放的一丝笑容。天下的女子没有那样的笑容与眼神,那种自信与凌厉是浑然天成,懒于修饰的。

    她相信,眼前这个女子无论在任何场合,就只这眼神与笑容,便能打败所有的对手,这样的绝色是骨子里的。

    黑娃说得一点没错,她是绝色女子。

    凤小姐笑得心酸而动人,说道:“我因为你的字,来寻你,看到了你,才明白,那样的字,只有你才写得出来。我叫凤仙儿……”

    凤小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与莫菲成了亲密朋友。不过两天,她便可以随时进入老宅。

    她与黑娃一样,闻不到莫菲身上的异味,她们俩顿顿坐在桌前吃着素菜米饭,欢畅相谈。

    莫菲看到凤小姐的凤眼,便心生温暖,看着吃着米饭加青菜的凤小姐温和说道:“仙儿,白米饭好吃吧,要我说啊,当季的新鲜白米最为有口感了,你嚼一嚼,嚼出米香再咽下。”

    又说:“仙儿,你吃过冬天的菘菜吗,以后要多吃,那对你的身体好……”

    又说:“仙儿,你要多吃黄精,等过几天我修体应该会结束了,便教你一套功法,你学了后,容颜不老,气死皇后。”

    凤小姐则说:“喜鹊,你为什么在这里出生呢,我们本应该就是手帕交,却让我过了十四年才找到你……”

    凤小姐又说:“我一早就看出你的字里有剑意凌厉,一点不错啊,你才是铸剑的那个人……”

    又说:“你一定有个隐世的高人师父吧?”

    莫菲说:“是啊,只是师父不在此世。”

    “你很难过吧,当时。”

    “不,师父曾说,若是有这一天,让我不要难过,要为他鼓盆而歌……”

    王家大房得知又有贵人来订二房的剑,并且,那贵人小姐与喜鹊贱丫头好得如同一人似的,气得喉咙发腥,只想喷血。

    尤其是王永光,他最近常揉太阳穴,这些事,太让人头痛了啊,这个贱丫头,又丑又臭的,怎么贵人小姐能与她交好,这贱丫头给她灌了什么迷魂药?

    王永光与胡氏交待:“村里人的口舌你们要注意,主要放在李财与村长家,李郎中那不用担心,他不爱嚼舌根。村长虽是个聪明的,因为前阵陈公子在我们家住着,他不敢多言是非。但现在陈公子不在我们家住着,他与欧阳地又走得近,搞不好会说走嘴。你要给他透露一下,就说是祝宝看中了菊花,我们平民老百姓的,也没法子,只能顺了。”

    “还有李财家,他婆娘与二婶关系亲近,他婆娘又是个见人熟的,没准也会说走嘴。至于黄家的黄家那里我会稳住,让他们最近不要来村里……”

    陈晟睿在凤小姐来到跨桥村的当天傍晚就知道了。贵人为永明的剑而来,怎么不传得沸沸扬扬,村人说来者名叫凤小姐与梅姑娘还有个大块头,被称为魁哥。一听就知此凤小姐就是彼凤小姐了。真是笑死了,大块头魁哥,不就是田魁吗,竟然找京城著名的大傻来相护。

    他当然知道凤小姐是抱着与他相同的目地而来,再想到凤小姐在京城的为太祖母祈福的借口,心中越发觉得这个凤小姐可怜又愚蠢。爹娘的意思他不是不清楚,他们为什么想把这么愚蠢的女子嫁给他?没得让人笑话啊!

    凤仙儿啊凤仙儿啊,真是枉称京城第一才女,徒有虚名!

    那恶臭的小骗子八成是个骗子,凤小姐也同样逃不过被骗?还给骗成这样团团转?这事实在是有趣的很。凤小姐被骗,他暗中查访高人,她为他们做了掩护。

    若是凤小姐得知真相后要怪罪臭丫头的话,他会相帮的,凤小姐可不敢乱来,她现在本应该在京郊的寺庙里呢,如何在这千里之地被一个村姑所骗?

    小骗子啊,你可得感谢我才是。陈晟睿暗暗说道。

    我好容易才接受那狂草是你所书,到现在又八成是骗局,当然,或者是高人之意。可是,高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我不知。若不是骗,真是你写的,或许……也是……蛮好的。你虽然臭,但我可以寻人给你治好。你若不臭的话,倒是有许多可取之处,至少,能教我学习你的功夫身法,还有,可以与我一起探讨书法,我不会嫌你又土又丑……

    三天后,欧阳天面色凝重的摇头:“少爷,仍是没有高人的行踪与气息,实在莫测得很。并且,昨天晚上,凤小姐甚至还带着梅儿入住了王家老宅,今天中午的饭食由梅儿亲送,而捶声……今天……也仍有……那时……凤小姐……在里面。”

    “是那天的捶声?”陈晟睿震惊地看向欧阳天。

    欧阳天点头:“正是,少爷。”

    陈成睿怔怔,沉默许久不说话,然后他抬眼看着欧阳天与欧阳地,轻声说:“你们有没有想过,也许一开始就是我们错了?也许,真的没有高人,高人真的已逝……那么,就是剑是那丫头打的,山上时,与欧阳天你对仗,她的剑术高超。那天开院门,她全身都湿透了,她大哥却没湿得那么厉害,是……是我们错了?”

    欧阳天凝重着脸色,缓缓点头:“少爷高见,理应是这样,依我与老地的功夫,多一个人不可能不知道,气息总归是有的……这么说来,那丫头会打剑?那丫头会打剑!宝剑!”

    “欧阳天,你和我去老宅,欧阳地,你去村长家喝酒,多问些关于那臭丫头的事,看看能不能找到蛛丝马迹。祝宝,你去找你的菊花去,放你大假,别在我面前那白痴样。你也去多探下关于臭丫头从小到大的事情,滚,快去。”陈晟睿大声吩咐。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