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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食肉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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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的天,说变就变,上一刻还是乌云密布,雷雨滚滚,转瞬间,又是红日高照,彩云朵朵。【零↑九△小↓說△網】

    寄死窑的出现,基本确定了眼前的道路,就是通往外界的一条运输路线,顺着道路,一直狂奔,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众人都跑不动了,这才缓缓停下了脚步。

    回头望去,寄死窑已经离开了众人的视野,身后也未曾见到,上亿蚊群踪迹,危机暂时解除,众人这才释然的松了口气,擦着额头的汗水,喘着重重的粗气,毫无顾忌形象,就向着有些湿润地上躺了下去。

    先前程风被石壁撞破的脑袋,由于情况危急,伤口还未来的急处理,在加上剧烈的运动,血气上涌,额头上一道破开深深的口子,还止不住的流着鲜血,程风似乎未曾注意到这个问题,以为是出的汗,一抹额头,感觉黏黏糊糊,伸手一看,鲜红一片,这才感觉,头有点晕,眼有点花。

    这时程华子走了过来,一边帮他包扎伤口,一边担心,轻声的说;“我说你小子,能不能让我省点心,不要总是冒冒失失的去冒险,我们只要跟在他们屁股后面,安全的出去就行了,我可不想到时候抱着你的尸体出去。”

    “叔,这是个意外,下次我听你的,有事我躲的远远的,”程风翻看着,从寄死窑得来的黑色小册子说道。

    “你看你全身上下的伤,你说说,这都是第几次意外了,幸亏老子心脏比较好,不然你没死,老子到要被你吓死不可。”程华子说道。

    “嗨,我皮子厚,这点皮外伤根本不算什么。”程风摆摆手不以为然说。

    “就你嘴皮硬”程华子说着一巴掌,向着已经包扎好的额头拍去说;“现在天高皇帝远,这段时间在跟老子顶嘴,在跟老子对着干,看老子怎么收拾。”

    “啊···,叔,你下手轻点,我现在可是病号,你要把我敲出脑震荡,你可的负责任。”程风痛的龇牙咧嘴。

    “哟,你现在知道你是病号了,你跟老子唱反调的时候,怎么没有想到你会成为病号。”程华子说。

    “我都说了嘛,这只是一个意外,叔,你这婆婆妈妈的毛病的改,一点没有大老爷们的气概。”程风说。

    “讨打是不”程风说着又要向着程风拍打而去,程风反应快,赶紧用手中的黑色册子格挡。

    “咦,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程华子好奇。

    程风摆了摆手中的册子说:“我从寄死窑内,一具尸体胸前无意中得到的,好像是运输者记录的日记,只是这册子上写的是古体字,我也就模模糊糊认识那么几个字。”说着程风把手中的黑色册子,递给了程华子。

    接过小册子,程华子好奇的翻阅起来,果然是一本记事的日记本,程华子虽然念过大学,专业理科,对古体字水平不比程风好太多,既然看不懂,那就随意翻翻了,翻到后面,却没有了文字,只有一条一条如蚯蚓盘旋的线条,线条中标有山,有林,还有溪涧,看上去到像是一幅幅地图。

    只是没一页泛黄的纸张,标示的路线都不一样,而且山,林,溪涧的地里位置都不一样,看起来有些杂乱不堪,程华子以为,肯定是运输者闲来无事,画着玩的,便失去了兴趣,随手把小册子丢给了程风。

    “叔有什么发现,是宝贝么?”程风说。

    “对,是宝贝,只是我眼拙没看出什么名堂来,好好的收藏起来,说不得将来有大用。”程华子打趣道。

    程风有些不信,说:“真的假的,你不是忽悠我。”

    程华子说;“我这么正直的人,你看我像是忽悠你么,好了,不跟你说了,好好休息一会,等等还的赶路,记住以后少惹麻烦。”

    程风才不理他,把手中黑色的小册子,当宝贝一样装进了背包,在卧龙溪石岩崖得到的令牌,本来是想当做传家宝的宝贝,在进入龙泉镇的时候弄丢了,可把程风痛惜了好几天,这小册子可无论如何都不能搞丢了。

    其实现在队伍中,最悲催的还是赵三,腿上带着一条手臂跑了一路,那手掌就好像嵌腿上一样,就是掰不开,被手掌楛的死死的,脚踝血脉不通,脚掌涨的发紫,脚趾头已经慢慢失去了知觉,如果在等一会,估计脚掌都要要废了。

    无奈,掰扯不动,那就只好用匕首,小心翼翼,一根一根手指头把他割掉,杀人不可怕,不是自己杀的人,对于死物赵三杵的要命,割着手指头,手都在发抖,每割掉一根手指头,都要恶心好一会,可把赵三难受的,只是在众人面前也不好表露出来,只好在一边偷偷的割。

    时间缓缓而过,一晃几小时过去了,天上的太阳也慢慢落了山,众人修整也差不多了,程风得到程华子的警告,万事莫出头,只要老老实实,跟着他们屁股后面安全的出去就行了,刚刚才敲得的警钟,程风也的收敛一点,也不提出不出发,只管坐着就好。

    赵三把脚上的手指的全部割掉完毕,恶心干呕好一阵子,搞的有点精神恍惚,也提不这个头。

    程华子就不说了,他的想法就是,只管低头做人。

    小四就是个拍马奉承的软化,马成海缺胳膊少眼的残疾人,花浅幽,袁婷儿两个弱女子就不用说了,自己都照顾不好。

    现在剩下的主心骨就只有马成木了,毫无疑问的被推崇为,这队老弱病残奇怪队伍的领袖了。

    抬头看了看,太阳快要下山的天,说:“同志们,看天气也不早了,我们也该启程赶路了。”

    在马成木的带领下,整理好行装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上了路。

    早上因为天下雨的缘故,真还没有好好欣赏,原始森林的壮丽自然的景观。

    小道两侧,都是高高地低低的树,远处山峰青翠,林边倒下的乔木,林间湍流而过的溪涧,高耸青山上飞洒的流瀑,把原始森林的美展现的淋淋尽致。

    嗅着芬芳潮湿的没有杂质,没有污染,纯净的新鲜空气,聆听着松涛与鸟鸣,这那里像是在逃亡,这是在旅游嘛。

    一路上虽然没有什么危险,但是气氛有些沉闷,几天的接触,程风和几人也算是有些熟悉,程风就起哄,让袁婷儿唱首歌,助助兴。

    赵三知道袁婷儿的身份,差点成了刘家的少奶奶,只是以前身份不一样,打交道的机会也少了许多,以前的在龙泉镇的时候,到还要敬畏几分,现在都出了龙泉镇,一起走在逃亡的大路上,也没那么多规矩,也随着程风起哄。

    笑着叫嚷道;“以前在刘家的时候,早就听说婷儿姑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可是大才女,还请不要吝啬,露她一手,让我们这些粗人开开眼界。”

    袁婷儿脸皮薄如纸,那经得起这番起哄,赵三话还没有说完,就红着一张脸,含羞的躲在花浅幽身后,不敢露出头。

    这两天的接触,花浅幽到和袁婷儿熟络了起来,以姐妹相称,女人嘛总有很多话题,交流起来也比较容易。

    看着红着脸躲在身后的袁婷儿,花浅幽出来解围道;“婷儿妹子脸皮,要不我给大家唱一首。”

    程风当然第一个拍手叫好,其他的嘛也纷纷响应,只是赵三心理有些不爽,以前的枕边人,现在形同陌路,虽然嘴里总是说不计较,但是心里怎么会没有一点疙瘩。

    “好,那我就唱一首,山歌好春江水吧”

    唱山歌叻

    这边唱来那边和噢

    那边和

    山歌好比春江水叻

    不怕险滩湾又多

    噢湾有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