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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遗恨棒棒糖

作者:流浪的蛤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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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甚么脑抽起了先奸后杀这样特立独行兼欠抽的名字?这还要追溯到我三岁的时候。

    那一年!我第一次失恋。

    我妈妈的一位同事来我家作客,还带了她跟我同岁的小女儿,那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叫我石头哥哥,还说要做我的老婆,青梅竹马的恋情啊,看起来是多么美好,多么幸福,但美好和幸福就只维持了两个半小时。

    就在我最幸福的时候,邻居家的小明跑过来找我玩,看到了我的初恋,就用一根棒棒糖把她哄走了。然后两个人一起上小学,一起上初中,一起上的高中,一起考的大学,还特么一起结的婚啊!

    他的老婆就是她,她的老公就是他,一切都那么完美,青梅竹马的恋爱,开花结果。但这还不算,小明也就是张野明在工作后自己创业,如今已经是本市第一的年轻企业家,每个人都夸她嫁了一个最出色的老公。

    张野明居然还一直都认为我是他最好的朋友,把他一生最爱的人介绍给了他认识,谁跟他这种抢朋友女朋友的人渣是好朋友?

    真是混蛋啊!

    我跟他绝交多少次了,丫就是没记性。

    这货还最爱带了他老婆到我家来,每次我含恨提起这件事,他都会笑得乐不可支,每次都道歉,但是每次都道歉的没有诚意,看起来就像是在故意刺激我。

    我的第二次恋爱,在初恋结束后的第三天,失恋也在第三天,原因还是因为棒棒糖。

    那天我准备了棒棒糖,回家的路上碰上了她,我感觉自己遇到了天使,就鼓足勇气把棒棒糖递给了她,她说自己的牙齿疼不能吃,我就去买雪糕给她,等我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站在他身边,我还以为那是她的哥哥,结果那个是我哥哥,我远方的表哥第一次来这个城市,就横刀夺爱,抢走了我的二恋……

    我恨他!

    但是他不恨我,一直认为我是他最亲爱的表弟,这货就不能有点自觉咩?

    后来我表哥出国留学,在华尔街找到了一份体面工作,把她带去了那个国家,住的是车库比我们家房子都大的豪斯,人人都说他们幸福,但这种幸福是建立在我个人痛苦之上的,是不道德的……

    第三次,不提了。

    第四次,也不提了。

    第五次,第六次,直到第七次,我上了小学之后,苦逼恋情终于出现了转机,再也不会在恋爱的当天就失恋,但是也从未有超过五天,尼玛啊,一周都要刨除法定休息日的长度啊!

    当我到了初中,厄运似乎也开始不好意思搞我那么狠,我在初中交往的第一个女朋友,居然奇迹一样维持了半个学期,就在我以为人生终于开始了春天,却发现命运其实是换了一个方式玩我。我跟初中的第一个女朋友有过初吻之后,二十四小时不到,她就被新转学来的市长公子追走。

    这个市长公子居然还知道不好意思,泡了我的女朋友之后,把他的妹妹介绍给了我……当时我虽然有些悻悻然,但还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市长公子的妹妹长的比我前任还漂亮,难得的是她居然对我一见钟情啊。

    就在我花了一个月的功夫,终于奉献出了自己的二吻,我的新女朋友就被家里勒令去了美国,而且……再也没有回来。我后来知道她的消息,是在国际新闻上,她正在跟她的外国老公出席某跨国公司的新闻发布会,她的老公正是陪她一起留学的某位省长公子。

    尼玛的,我是经过了七次痛苦的失恋,才知道我的厄运变成了:只要跟女朋友亲吻,二十四小时内必然被人横刀夺爱。

    痛苦,永远是在不断的升级!只因为人类越来越能够承受命运的!

    初中毕业后,我在高中整整三年,未有交过任何女朋友,直到我考上了这所全国排名也可以进得去前十的大学,才开始重新老树枯枝,再发新芽。

    我在大学里交的第一个女朋友,从摸手到搂腰,从接吻到……上床,是的,前几个步骤一直都没问题,我本来以为一直都会没问题的,但是……关键就在于最后这个步骤上床!

    我跟新女朋友嘿咻过后,她就被某国内五百强企业的老总一见钟情,使劲浑身解数追走。

    尼玛的一个身家过百亿的老总,为了追她居然甘心去下厨做传说中的“笨笨红烧肉”,我能竞争的过人家么?无奈之下,我憋屈了大半年,仗着从小锻炼过来的坚韧意志,终于挺过来这段刻骨铭心的感情破碎,带来的沉重打击,投入了另外一次恋爱。

    这一次……结果还是一样,我跟大学里的第二任女朋友上床之后,不足二十四小时,又变成了孤家寡人。这一次追走我女朋友的是国际物理学界的学霸,刚刚归国的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连我们校长都不放在眼里的超级大牛。这个老东西比我爷爷年纪还大,但却老当益壮,跟我大学的第二任女朋友结婚不到半年就生下了一个儿子。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我悲愤中曾计算过,我开枪中靶的机会比较大……

    第三次,我跟新的女朋友献出了第三次处男,带她去食堂打饭,恰好和某位到我们学校读书的超帅电影明星偶遇。这家伙号称亚洲第一美男脸,麾下各种花痴粉丝无数,我败惨烈无比……尼玛的,在女生宿舍楼底下拍电影,直接在戏里告白,各种灯光摄影,就跟开演唱会一样,还请了几个天王级的歌星影星,全套乐队助阵,我拿什么跟人斗?

    交往的美貌妹子,被各种有钱有权有势有学问的家伙给撬走……这种事儿发生了一次,是人间惨剧,发生十次是滑稽闹剧,发生一百次,我勒个去……简直是难以形容。

    你们听说没,那个某某某,每个女朋友不是被超级富豪抢走,就是被电影明星横刀夺爱,最差的也是物理学霸,富家公子,我们组团去泡他吧……我在大学里的名声,就是这个样子呗败坏的。

    然后,就再也不是我去泡妞,而是各种妞来泡我,故作清纯者有之,大胆诱惑者有之,学姐学妹有之,甚至他娘的女讲师也来潜规则我,还有几个别校的女生,眼瞧没什么机会了,居然把我给霸王硬上弓了。到了后来,连我也不记得究竟在大学里有过多少个女朋友,因为有些女朋友我根本就不认得她们。而这些女朋友,每一个也没有撑过上床后的第一个二十四小时……

    我给自己起了这么欠抽的网名,其实是讽刺自己来的。

    没错!被先奸后杀的那个人其实是我,被先杀后奸的人也是我,被拔鸟无情的那个人……还是我。如果爱情可以杀人,我已经死了千百次,如果分手是堕入地狱,就连阎王也不知我落在哪一层。

    ps:总人有人说这段梗跟幸运查克撞了,我还特意去下来看,是真的撞了,这个电影很难下,我找了好久……还有就是,大家别忘了收藏俺的新书,并且投红票,投月票撒。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