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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蝇杀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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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华,你带我们去哪里?”冯家双依旧是睁眼瞎,只能任由阿华拽着七拐八弯跌跌撞撞地四处乱跑,早就跑没了方向。

    只听见阿华急促的喘息声:“所有的苍蝇都聚过来了……不行,得赶紧逃出去。一旦头顶上苍蝇都扑下来我们都完蛋了,数量太多。”

    “究竟有多少?”

    “这哪数得清!满天都是!”阿华拉着冯家双和老鬼一个急拐弯避开迎面扑来的一批指路火,却不想冯家双因为看不见脚步踉跄着正好撞上去,阿华一咬牙手臂猛挥将指路火打掉,手臂上顿时被针扎似地疼:“家双,这苍蝇有毒吗?被咬了会怎么样?”

    “啊,应该没毒吧,最多牙上沾点消化酶,会溶解肌肉吧……阿华,你知道出口在哪里吗?别一个劲的转圈。”

    阿华埋怨:“现在哪里还有时间找出路,躲都来不及。”

    冯家双当机立断甩开他的手,喊:“别跑了停下,这么下去不是办法。”

    老鬼急了:“不跑等死吗?!”

    “阿华,把我的背包给我,你俩替我挡一阵子,我拿东西。”不由分说从阿华背上扒拉下来背包蹲到地上鼓捣。

    老鬼和阿华无奈只能将冯家双围在里头,用身体挡着指路火的攻击,四肢猛踢猛踹地赶开密集的指路火。

    “家双,你有办法对付它们怎么不早说。”阿华被咬得浑身刺痛,跟发羊癫疯一样浑身乱抖,就怕被指路火停在身上。

    “你们给我机会说了吗!刚弄明白是什么东西老鬼就惹火了它们,指路火原本对活人没兴趣,最多就是等我们吸入过多粉状物死后再来吃掉我们,偏偏老鬼弄死它一个,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火气上来了死活不论照啃不误。”

    “天知道连苍蝇都这么难缠,冯小子你好了没,我他妈的连□都快被它们啃断了。”老鬼心里后悔却死要面子嘴上不服软。

    “混蛋,又浪费我三根香,失传了配方想做都做不出,亏大发了我。”随着冯家双的抱怨,一股如同雨后青草香的清新味道飘荡开来,老鬼和阿华明显感到身上的刺痛感消失了,阿华更是看见,围绕在他们身边数不清的莹绿光点都恐惧地散开,不敢靠近他们。

    冯家双手持熏香在他们周身晃荡几下让香味尽量附着在他们身上,然后将三根熏香依次分给阿华和老鬼。

    “嘿,我能看见了。”老鬼首先看见熏香白亮的光和飘渺的黄色的烟雾,继而看见了满身黄色粘液的冯家双和阿华,自己则被咬得连一块好皮都没有了,鲜血淋漓甚是怕人,跟地狱爬上来的厉鬼似的。

    老鬼抬起麻痛的胳膊,按捏两下,发现只是表皮有伤口,出血很细微,也就放心些了。

    “喏,小心点拿着熏香千万别让它灭了,这香最多只能支撑半个小时,我们必须在烧完之前找到出口。”冯家双背起背包,手持熏香在周身晃悠,赶走包围的指路火,扩大自己的视野。

    “很厉害嘛冯小子,这是什么香?”老鬼问。

    冯家双回答:“魂息香,是千年以前剔骨匠的老祖宗发明剔骨时用的。说到指路火这种苍蝇其实也是剔骨匠培育出来的,我还以为已经绝种了呢,没想到这里还有幸存。传说利用指路火啃食死人的血肉得到灵骨,做成的骨床尤其凶残彪悍,被派往战场上与敌人厮杀无往而不利。”

    “敢情指路火是你家养的,难怪了如指掌。”老鬼语气很轻松,却忽略了冯家双的脸色凝重。

    “魂息香是剔骨结束的时候将指路火驱散时用的,它的成分也是从指路火体内提取。随着指路火的灭绝,魂息香的制作方法也渐渐失传了。这是唯一传下来的三根香,用完就没了,你有闲工夫闲扯淡不如抓紧时间找出口吧。”冯家双冷冷道。

    不知是魂息香令指路火惧怕,还是大量指路火大量聚集,围绕在冯家双三人四周的嗡嗡声挠得人心里痒痒,恨不得把心脏抓出来挠个够。

    “保持神智清明,千万不要胡思乱想。大量指路火的翅膀共鸣会产生特殊的音波扰乱人的心智。”冯家双将自己手上的魂息香掐灭,说:“阿华,你去探探路,你是骨床,有魂息香保护指路火不会伤你。我和老鬼两人站着不动用一根香就够了,省着点用吧。如果有发现就大声叫,指路火是聋子不用担心引起它们骚动。”

    “好吧,我去了你们小心。”阿华有些犹豫地点头答应,将背包递给冯家双,只拿了一把匕首防身,慢慢走出了魂息香的作用范围,陷入了一片黑暗。

    冯家双和老鬼背靠背站立着,耳边的嗡嗡声缠绕不断,随着时间的流逝居然隐隐能从中间听出一些音节和韵律,扰得人心魔丛生。冯家双是剔骨匠对此类状况经历颇多加之自身某些原因,还比较能忍耐。老鬼却差了些,搬山道人定力非凡常人所不能比,可惜适才吸入了不少腐蚀人体的粉末,就如同吸食了毒品一般,被外界音波再刺激一番,呼吸渐渐急促不稳起来,想来是心魔已起。

    冯家双叹气,问:“老鬼,想不想听故事?”

    老鬼呼吸一促被震回心神:“什么故事?”

    冯家双见分散注意力有用,于是,用愈发平稳柔和的声线叙述起一段记载在剔骨匠手札中的一则怪谈。

    新朝末年,天灾不断,人心思乱。荆州绿林军揭竿而起与刘秀率领的春陵军联合大败莽军,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昆阳之战,更始元年九日,绿林军攻入长安,王莽死,新朝灭亡。公元25年,刘秀与绿林军决裂,刘秀称帝建立后汉王朝,绿林军遭刘秀剿杀,从此覆灭。

    当时在一次大型围剿中,绿林军有一名为张浩的将领在乱军中身负重伤昏死在尸堆里,也因此逃过一劫。待日落西山从血泊中醒来,看昔日战友一同起义的庄稼汉还没有接收起义成功的果实就客死他乡,好友死不瞑目的面容令他痛不欲生,恨更始帝刘玄安于享乐君臣内部变乱不断,被刘秀夺了江山。更恨老天不公,庄稼汉只想过种田安生的日子,连年大旱逼不得已拿起刀枪棍棒去造反,结果没有被饿死却死在同样是农民出身的对手的手里。心中苦痛无处宣泄,张浩仰天大哭。

    张浩的嚎哭声吓到一旁收殓尸体的老头。这个老头长相奇特,歪眼耸鼻,一对耳朵形如山魅。躯干肥大四肢却细长,身穿黑色道袍头插桃木梗。他正喜滋滋地翻动尸体寻找值钱物件,却不想尸堆里一个满脸是血的男人突然坐了起来,嚎哭起来。

    老头不似常人见诈尸就慌乱逃跑,相反,猛一见到有尸体坐起来,歪眼珠子噌噌发亮,只是听到男人痛哭声音如老鸦哭丧着实难听。

    他跑上前去问张浩:“这里死的是你爹还是你儿子?”

    张浩见他问得奇怪,愣住停了哭喊:“是俺老乡。”

    老头连连摇头:“不是爹不是儿子你哭个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们命短是他们的事儿,老天爷没收你这条烂命就好好留着,该吃吃,该喝喝,活得逍遥自在神仙都羡慕,现在为了不相干的人哭死了多不值得。”

    张浩被他的言辞激出了火气,于是不管老头身份将自己心中苦痛倾诉了一番。

    老头听完直接一巴掌扇过去:“不就是一个种地的,参合什么国家大事,自个儿找罪受,作死。”说完不屑地继续翻弄尸体。

    张浩愣了神,问:“你在干什么?”

    “既然躺这儿的不是你亲戚,那这些尸首都归了我吧。”打仗的身上不带银两,老头见捞不到好处,干脆将尸体搬上了破旧推车。

    张浩大惊,死者为大岂能让他随意处理老乡的尸体,于是顾不得身上的伤跳将起来将尸体又抱下来。

    “你究竟是什么人,要把俺老乡的尸体怎么样?”张浩动了真怒。

    老头看着张浩那张充满血丝的眼睛,放下手里的活计,盘着他干柴似的腿坐下,掏出烟袋抽上两口:“小哥,老朽跟你做比买卖怎么样?我帮你报仇,但在你心愿了却之时,尸骨全部归我。”

    张浩骇然。

    原来这相貌奇异的老头就是新朝时期一位剔骨高人,人称桐希叟。他不比前辈剔骨匠或是专职剔骨,或是伺候刑囚混口饭吃,而是以养虫为乐,养的就是啃食腐尸肉眼不可见的指路火。

    指路火脾性极为诡异,口味刁钻,而成年的指路火又啃食腐尸极高概率形成净骨,于是乎,指路火与剔骨匠相生相伴,有过一段时间的共生。

    桐希叟就喜研究指路火啃食后得到的净骨,他发现这布满蝇翅花纹的净骨一旦制成骨床,见血发狂,刀剑不可伤,十分凶猛残忍,在这乱世中尤为可贵。可惜骨床保持时间太短,仅仅半年不出八个月就会血肉散落化为骨堆。于是,他时不时就要四处游走寻找尸首。而正逢乱世,死因奇特的尸首随处可见,使这名为“蝇杀骨”的净骨发展达到了一个空前快速的地步。

    张浩听了桐希叟的话,浑身冷汗如置梦境。他抱着九分怀疑一分尝试的心态跟着桐希叟将乡亲的尸首搬运到了桐希叟的住处。心想,如不能报仇雪恨达成心中大志,乡亲们亦是死不瞑目。如今有这诡异的报仇方式不如尝试一下,即使不成也好告慰死者亡灵。

    桐希叟带张浩来到一处幽暗山洞,叫他停下推车背着尸体,浑身淋满酸醋布条捂住口鼻进去山洞。桐希叟手持熏香和油灯在前头带路。张浩只觉洞内举步难行,地面坑洼不平,并且岔路甚多,一盏茶的时间他早已分不清方位。鼻间全是酸醋,眼前伸手不见五指。桐希叟唤他紧跟前行,渐渐地就听见耳际一片扰人的嘈杂声,只有走在桐希叟五尺之内才能见到油灯灯光。

    听桐希叟吩咐,张浩将尸首一具具搬进来随意放置在地上,桐希叟也不厌弃烦点燃熏香一遍遍带路。

    听着冯家双的故事,老鬼自然明白,桐希叟带张浩进去的就是饲养指路火的洞窟,又是捂鼻又是熏香还有那惑人的振翅声,与现在他们的处境完全一致,于是更加期待故事的发展,早就忘了耳边作乱的指路火。

    话说那桐希叟叫张浩搬运完尸体就将他赶了出来,并严令他不得打扰静待佳音。整整一个月过去,就在张浩肯定自己被骗的当口,某日子时,桐希叟满面笑容领着二十来个浑身□的人走出了山洞。

    “方家大哥,狗娃,隆叔!”张浩一个个叫出人名,没想到他们居然真的起死回生。大怒过后大喜,他当即下跪给桐希叟结结实实叩了10个响头。

    “老神仙,您真是救苦救难的罗汉转世。张浩有眼不识泰山,不该怀疑您老啊,俺该死啊!”将脑门叩得破皮。

    桐希叟也是心情极佳,将他搀扶:“也是你心诚,七十来具尸体居然有十九具制成蝇杀骨,委实不易啊。”

    张浩连声称是,与这些□的庄稼汉子热情相拥热泪盈眶,却得不到回应,这十九人皆是目光呆滞神情空洞,看着张浩的目光中只有一丝熟悉而已。

    面对张浩的疑惑,桐希叟解释:“他们已不是人了,只能算作行尸走肉。当初是你诚心诚意背负他们来剔骨,又是你昔日的战友,故而还认识你,能听你号令。记住了,只有半年时间他们就会打回原形。你须在半年内好好利用,等他们再次化为骸骨,你要将他们带回给我,这是约定。”

    张浩听了桐希叟的话,望着这些曾经的熟悉身影,不禁感伤起来。但是转念想起这半年的许诺,又是跃跃欲试。随即给他们换上衣衫,拜别了桐希叟,踏上去往洛阳的征途,誓要将刘秀从王位上拉下来为他的背信忘义付出代价。

    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当他带着蝇杀骨途径鲁阳县郊外,居然碰上了一伙盗匪,破衣烂衫手持钢刀慌忙逃窜。刀剑上沾染血迹,数里外可闻。

    张浩是打过仗的人,知道新王登基正在四处剿灭割据势力,必定是官兵在捉拿人犯。为了避嫌,他决定在路旁树林里避上一避。没想到,十九具蝇杀骨闻到血腥味,俱是两眼通红,不听张浩命令将受伤盗匪拦下就是一场厮杀。

    盗匪手中的刀剑与蝇杀骨的双拳双腿对抗,居然砍杀不动,蝇杀骨见血发狂,用牙撕咬,用手捶打,在后方赶来的官兵面前将这群盗匪尽数杀死,尸体骨骼尽碎,血溅八方,有些反抗得厉害的居然被锤成了肉饼,令人不寒而栗。

    官兵见状也害怕得乱了手脚,抽出了手中兵器。上头的血迹吸引了蝇杀骨步步逼近。

    张浩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好在他胆识过人,连忙跳将出来将蝇杀骨喝止。或许官兵身上血腥味浅淡,蝇杀骨又恢复了痴呆茫然的神情呆立着。

    这时,官兵中一骑高头大马的将领走出来,他正是新上任的鲁阳县县令欧阳逊。张浩不想在此横生枝节,于是佯装当时剿杀自己的队伍向欧阳逊扯谎,希望蒙混过去。

    欧阳逊见他举止颇有风范,话语虽粗鲁却懂礼数,更重要的是他身后十九具蝇杀骨战力强大却只听张浩命令,只道张浩领导有方,是可造之才。于是下马来握住张浩双手,诚意邀请他到府上做客。

    欧阳逊招贤若渴,张浩面皮薄不好拒绝,终于在多番劝说下答应了。

    欧阳逊回去后连摆三天宴席招待张浩,不可谓不热情周到。又多方请教他带兵之道,窘得张浩只得用酒搪塞。

    “张统领,你这些手下为何不吃呀,是否怪逊招待不周?” 欧阳逊好奇这些好像木桩一样的蝇杀骨面无表情整整三天,也不见他们吃喝,终于忍不住一探究竟。

    张浩满头大汗回道:“俺带兵向来如此,不可因贪食误了军人性情。酒席散后给他们些半生猪肉和白饭即可。”

    于是欧阳逊对他更加赞赏。

    酒席散罢,张浩越想越是不安。这样下去不是长久之计,早晚要被欧阳逊看出破绽。他想起带蝇杀骨出来的初衷想要趁夜色悄悄离开,又回想起三天来美酒美食,居然动摇了。

    试问他一个曾经的饥民,跟着大伙儿出来打天下,期间吃苦无数,吃糠咽菜已是奢望。现如今天天美食好酒不断,他扪心自问,打天下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这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不怪张浩有此想法,一个农民能有多大的抱负看过多少世面。欧阳逊府上的待遇对他来说就是皇帝老子的生活。即使去杀了刘秀,事成半年后蝇杀骨还给桐希叟,谁又来替他挡住刘秀余党的阻杀。

    想通这些,他开始谋划一场阴谋。

    次日,他乘欧阳逊带兵外出剿匪前将他一人挽留,说要告知他带兵的方法。欧阳逊果然上当,随他到了花园中。张浩趁其不备将他杀死,尸体埋入树下,然后对外谎称欧阳逊被罢免,县令由他担任。

    这番说辞谁能相信,欧阳逊平常为人厚道手下敬佩,张浩拿不出信物将领们心知有鬼。于是齐聚一堂要捉拿张浩问罪。不想十九具蝇杀骨将他们包围,全部斩杀。至于那些奴仆,更是被吓得敢怒不敢言。

    张浩阴谋达成仰天大笑,好不快意,从此名正言顺当上鲁阳县县令,就算半年后蝇杀骨还给桐希叟,他的好日子依然能继续。

    人在做天在看。

    一个月后,酒足饭饱的张浩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能入睡,总觉得腹中饱胀却口淡无味,去到厨房寻些夜宵也提不起兴致。突然想到了屋外护卫的蝇杀骨,不知怎地,居然闻到他们身上飘出的浓郁肉香。

    张浩只当是错觉,硬是逼得自己上床。隔日大吃大喝依然不能满足,蝇杀骨身上的肉香勾得他口水直流。

    又到深夜,他忍无可忍拖着一具蝇杀骨到屋内,除去它的上衣,果然一股子让人骨头发麻的香气扑鼻。张浩看着这个他远房的妹夫呆滞的面孔,突然没了胃口。抚抚愈发干渴的喉咙,于是又去屋外拖了一具他不相熟的同村村民,将衣衫包裹住面部免得失了胃口,对准胳膊肥厚处就是一口,果然喷香可口。

    这一咬就愈发不可收拾,张浩只觉吃在嘴里的鲜肉好比没满月的羊羔肉,鲜香嫩滑,吸一口汁水如美酒过喉,滑爽清新,喉间干渴立消。于是捧着它的胳膊将血肉啃食了个干净。露出里面形态诡异的臂骨。

    只见在月光下臂骨上浮现层层叠叠莹黑色翅纹,如蝴蝶翅膀纹路一般,十分炫目。张浩将臂骨卸下,舌头舔过骨头缝,里头温热的软骨嘎嘣脆响,极致美味。

    啃完一条臂膀,张浩满足地躺到床上,多日未曾好眠终于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