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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棋逢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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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下午的五点半到七点,都是时代广场入口左侧最为热闹的鼎盛时期,每到这个时候,周边都是各种破棋局的小摊,赢一局便能赚四百,输了出一百。怎么算都是挺划算的买卖。

    “哎,你刚才应该走马的,马往右斜走就能直接吃掉他的車,哎……”霍玖无奈的连连摇头表示哀叹,左手托着一只标着“贵哥秘卤特制香干”的一次性纸杯,右手正拿着一串香干往嘴里塞。

    秘卤香干的香味随着轻风吹散,停留在众人的鼻尖,很香,很有想吃的*。

    站在霍玖旁边一个白白嫩嫩的小伙子白了她一眼,随后又用右手蹭了她一把,“哎,妹子,观棋不语,观棋不语。”说完双手抱胸,继续观棋。许是霍玖吃得太香了,小伙子吸了吸鼻子,道,“哎,你这个在哪买的?味道怎样?”

    霍玖顺手指了指身后不远处的一个小摊,那里已经排起了长队,“诺,就是那里,你要尝尝吗?”霍玖举起纸杯里面仅剩的一块递给他。

    小伙摇了摇头,奋力的耸了耸鼻子,内心暗暗的告诉自己:垃圾食品,不能吃,不能吃,坚决不能吃。“多少钱一串?”

    “十块钱六串,超级划算。”

    然后男生屁颠屁颠的往小摊走去。

    这是霍玖的生活理念:分享美食,人人有责。

    霍玖盯着纸杯里面最后的一串,一直犹豫不定,到底吃,还是不吃?说好要给他留一串的。

    吃,必须吃。几口下肚,纸杯空空而已,只剩几根光溜溜的竹签在里面躺着。霍玖盯着纸杯看了许久,竟还生出了一股舍不得扔的留恋。

    “怎么?还打算把汤都喝了?”冷飕飕的,顿觉阴风四起,霍玖一个机灵跑到最近的垃圾桶附近,毫不留恋的……扔了,然后再次老老实实的回到原始的位置站好。

    霍玖对于象棋的认知仅仅只有表象,纯属走一步看一步,别人所说的走一步想三步,于她而言简直是浪费脑细胞。

    没了吃的转移注意力,霍玖便只能另寻关注点。胡澍此刻正一本正经的蹲在棋盘前面,若有所思,全然不像一心两用的样子,可她万分肯定,刚刚那冷不防的话就是他说的,果然是眼观八方。

    胡澍有双修长白皙而且骨骼分明的美手,霍玖喜欢被他紧紧握在手里的温暖感,此刻,这双美手正在棋盘上厮杀。

    手执橡木棋子,手起棋落,掷地有声,帅得不像话。

    棋子落定,抬眸看了眼老老实实的站在他身边的乖巧女孩,手一伸,拽住她右手,将她拉下,蹲在自己身边。

    “丢了?”胡澍轻轻的问了一句,满眼宠溺。

    霍玖乖乖的点了点头。

    “给我留的呢?”对方棋子落定,胡澍直接将军,他并没有看她,可嘴角扬起的角度告诉她,他心情不错。

    “那个……很好吃……所以……”我全都吃了,后面的话霍玖聪明的选择了闭嘴。

    胡澍没有过多的纠结在这个问题上,轻笑过后便再次将注意力转移到棋局上。而霍玖百无聊奈下选择痴痴的盯着他的侧脸发呆。

    “小伙子,不错,这棋都能被你破了,不错,不错。”花痴中的霍玖被对方连着几声不错的称赞回神。

    “小伙子,你这逆向思维不错,走一步能想到24种对方可能的落子方式,年轻人啊……”

    啊?这就完了?也就是说四百元到手了?

    霍玖立马从花痴变小粉丝,眼里的桃心都快往外溢了,胡澍恭敬的接过对方递过来的四百整放到霍玖早就伸出的手里。

    满眼爱意的捏了捏她的鼻子,“想去干嘛?”

    “嗯,去吃重庆串串!”手里有钱就是硬气。

    “小伙子,再来一盘吗?”摆擂的棋主许是好久都没遇到对手了,难得遇见这么一个又帅又有礼貌的年轻小伙,也是想再战一局。

    胡澍笑笑,“大叔,要是您刚才先动的士的话我不一定能赢,您是高手,我也只是运气好而已。下次有机会再来。”

    “落子不悔,落子不悔。”大叔连连摆手,笑的皱纹都缩一团了。虽是输了,却也值得,下棋之人,向来看中的并非输赢,而是对手。

    “我觉得我以后得有志向点。”霍玖被胡澍牵着挤出人群,发表她此刻最为深刻的体验心得。

    “嗯?”胡澍揉着她软软的手掌,语调上扬,示意她继续。

    霍玖甩了甩手里的红钞,“你随便找个地方都能赚钱,我只吃串串的话多没志向,四百的串串都能把我撂倒了。”

    胡澍宠溺的捏了捏她腮帮肉,软软的,肉感丰满,“我怎么觉得就算四千都撂不倒你呢?”

    “这样说你女朋友真的好吗?”霍玖觉得自己虽然是个吃货,但也绝对是个有逼格的吃货,话说吃四千串串这样的事她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胡澍揉了揉她的脑袋,她天生发质软,揉搓起来温暖而又舒服。

    ***

    霍玖真的是准备拿着这四百去吃串串的,可是胡澍中途接到了曹政的电话,他说他们正好在附近拉赞助,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想蹭点吃的,所以霍玖便有了去吃串串的正当理由。

    “玖妹,我都饿成这样了,你就真的忍心只请我吃串串?”曹政对着面前已经堆积成山的竹签哀怨无比。本来想找老大蹭一顿好吃的,结果,惨不忍睹。

    吃串串就好比嗑瓜子,桌子上吐的壳到处都是,可肚子里却是啥都没有,唯有口留余香。

    “我觉得挺好吃的呀,你要不要尝尝这个鸡爪?”霍玖将自己面前的一个鸡爪递给霍玖。

    若是放在平时,别说一个,就是半个她都舍不得,看在今天量多的份上,她才稍微大气一点的。

    可某些人很不识趣,连连摇头,“那鸡爪除了骨头我想不到能吃什么,我还不如直接吃块土豆呢。”

    “话说竹哥,业务谈得怎样了?拉到赞助了吗?”曹政因为人长得跟竹子一样,又高又瘦,故此得名竹哥。而他作为外联社社长,到处拉赞助这种事自然而然落他头上了。

    曹政口里囫囵吞着东西,含糊不清,“恩,算是拉到了吧,这次不小哦,十万。”曹政放下筷子,两根食指交叉,做了个十的姿势,“有米饭怎么不告诉我?”

    在他们聊得正欢的时候服务员端着米饭上来,同时还上了一盆炭火烤鱼。光是闻着香味就觉得整个人生充满了意义。

    “我看你吃串串吃的挺香哇。”霍玖对重庆串串情有独钟,虽然这边不是正宗的地道重庆味,却融合了当地的特色,够辣,够味。而且他们有一个秘制配方,他们的签用的是红柳签,能保持菜种的原汁原味。如果是冬天的话,吃着吃着就能出一场大汗,畅快淋漓。

    就如现在,炎炎夏日,吹着空调,吃得大汗淋漓,简直爽爆了。

    胡澍吃得很少,吃了几串素菜之后便没再动了。直至炭火烤鱼上桌,他才再次拿起筷子,沿着脊背夹了一块鱼肉。

    若论吃鱼肉,其实脊背上的肉并非最好吃的,而且刺多又细而密,肉也不嫩,但是如果吃烤鱼的话,脊背上的鱼肉却是最焦的地方,香脆酥黄,真所谓色美味佳,霍玖最喜欢吃脊背肉了。

    胡澍修长的手指细腻耐心的将鱼刺一一剔去,完后便夹着往霍玖口边送,霍玖吃的尽兴,双手正忙着撕扯竹签上的鸡爪,突然而至的鱼香,她脑袋不自觉的循着鱼肉而动,可眼睛依旧盯着抓在手里的鸡爪,她的头渐渐靠近鱼肉的时候,胡澍却缩了手,在她额头印上一吻,此刻,霍玖猛然回神,像是惊喜又像是无奈,大笑着对他说,“你偷袭”,而他所有的偷袭都只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谁让她有了吃的就丢掉了对他所有的关注。

    就如同他在一层一层的拨开她的心,会发现里面有糖葫芦饼干草莓糖巧克力薯片牛奶奶糖乱七八糟,可就是没有你。

    胡澍觉得他在霍玖面前得时不时的找一下存在感。

    “老大,惯媳妇也不是这么惯的。”曹政真不看下去了,这么秀恩爱的场面,他看了可是会长针眼的。

    “他这不是惯,是在找存在感。”霍玖一刀见血的道出真相。

    曹政倒。

    想他老大这样风华绝代的高富帅还需要找存在感?那他这样的人岂不是没地方活了?

    胡澍轻咳了好几声,强行转移话题,“你找的哪个品牌?”只是一个小小的学社联的活动,居然能一出手就赞助十万。

    “昇辰集团。”